婦產科門診常看到孕婦於懷孕初期不小心作了X光檢查或電腦斷層檢查,因憂心胎兒受到輻射線傷害而要求進行人工流產,對此,新竹某醫院婦產部鄭醫師表示,這取決於輻射劑量及胚胎發育階段時期有關。
輻射線必須超過安全劑量才會導致胚胎或胎兒的死亡、流產、畸形、神經系統病變以及胎兒生長遲滯等。妊娠1-14天為早期胚胎著床前或器官發育期前,此時期胚胎較不會受到游離輻射線傷害。早期胚胎發育時期是屬於全或無傷害現象,此階段若受到高劑量輻射線影響可能造成胚胎死亡,但如果胎兒沒死亡且繼續發育下去,先天異常發生率與正常胚胎是一樣的。因此,鄭醫師建議遵循10日法則,在月經開始第一天算起,十天之內所做的X光檢查,不必擔心懷孕怎麼辦。
胚胎發育受到輻射線傷害最敏感時期為妊娠受孕後22天,此時輻射劑量需高於200毫格雷才有可能造成胚胎先天性異常的發生。鄭醫師說,造成胎兒生長遲滯,輻射劑量須高於250-400毫格雷,至於準媽媽所擔心的胎兒心智發育遲緩以及嚴重小腦症,其最易受輻射傷害通常發生時間是在胎兒發育8-15週,其次是16週以後。懷孕越到晚期(16-25週後)發生的影響就很低了。
為了確實保護胎兒,輻射防護及輻射劑量對胎兒的影響必須有明確的評估。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第103 號報告說明「當姙娠中受到輻射曝露時是否中止妊娠,這要多方面考量,但曝露的劑量在100 毫格雷以下者,不會成為中止妊娠的理由。」
美國婦產科醫學會針對懷孕婦女接受診斷性放射性檢查作了下述建議:婦女於懷孕期不小心曝露於輻射線,醫師應該詳細給予諮詢建議使其安心,沒有一個單一的診斷性輻射線檢查會造成胎兒輻射傷害,尤其是輻射線檢查劑量在安全劑量以下。鄭進和表示,雖然輻射劑量都是在安全劑量閾值之下,但是否做這些X 光檢查以及檢查後對胎兒的影響都應好好與主治醫師討論。
鄭醫師呼籲,當有醫學正當性必要做X光檢查時,會採用鉛衣作為防護,懷孕婦女不應該因為擔心輻射線檢查會造成胎兒傷害而拒絕接受必要的診斷性輻射性檢查。基於「輻射防護觀念」,能避免不必要的輻射檢查應盡量避免,以降低受輻射曝露的劑量。如果有替代檢查方式,醫師都會優先考量沒有輻射性傷害的檢查。
新聞來源:大紀元